摘要
空域是制约我国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因素,主要体现在低空空域划设不够精细、管理不够灵活、利用不够充分等方面。法治是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但我国低空空域管理立法存在数量较少、层级较低、内容较为原则、体系衔接不畅等问题。我国之所以采用单一而严格的空域管理体制主要是基于安全考虑,低空飞行对传统安全管理理论和手段提出重大挑战,使得空域安全面临严峻形势。但开放共享是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普遍趋势,要把握低空空域开放的力度和速度,在低空经济发展与国防军队建设、安全保障之间实现平衡。以立法推动低空空域管理体制改革,主要涉及管理机构、管理权限和管理原则等层面,关键在于构建低空飞行监管协同机制,明确低空飞行监管责任,确立“发展优先、安全底线,统筹推进、先行先试,科技引领、法治保障”的基本原则。创新构建低空空域管理制度体系,重点在于建立健全低空空域分级、分类和划设制度,低空空域使用、评估和保障制度,低空空域监督、检查和责任制度。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184-195,共12页
China Law Review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NW2024002)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SJ2024D07)的阶段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