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对捍卫历史记忆、保护文化传统、塑造民族认同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新疆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积极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立法保障;但与此同时,新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也存在立法缺乏体系化、违法成本较低、尚未全面启动立法后评估机制等诸多问题。为此,新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应该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遗产立法体系、提高承担违法成本、积极开展历史文化遗产立法保护后评估,以促进新疆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并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充分保障各族人民的文化权利。
出处
《克拉玛依学刊》
2025年第5期64-74,共11页
Journal of Karama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研究”(22ZD06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新疆人权教育建设与讲好新疆人权故事融合路径研究”(XJE-DU2025J026)
新疆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立法参与主体的行动逻辑研究”(BS20211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