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商业银行参与企业环境信用规制的法律责任研究 被引量:6

On the Legal Responsibility of Commercial Banks’ Participation in Enterprise Environmental Credit Regulation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企业环境信用规制是环境管控从单中心治理模式向多中心(多元)治理模式转变的产物,是环境多中心治理模式的具体形式之一。企业环境信用规制的一个主要特点在于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商业银行是参与企业环境信用规制不可或缺的重要核心主体。然而,在环境治理模式转型的背景下,我国企业环境信用规制立法上存在滞后性,缺乏对于商业银行参与企业环境信用规制法律责任的明文规定,且法律责任追究机制也尚未建立,相关法律条款和规定不够明晰,这就制约了企业环境信用规制的实施和推广。为推进环境保护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必要在法律上明确商业银行参与企业环境信用规制的法律责任,建立完善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构建完备的法律责任体系,形成促进企业环境信用规制机制有效运行的坚实保障。
作者 丁国民 龙圣锦 Ding Guomin;Long Shengjin
机构地区 福州大学法学院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93-99,共7页 South China Finance
基金 2018年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河南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18BFX004)的资助。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7

二级参考文献85

引证文献6

二级引证文献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