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饲养动物侵权损害案件频繁发生。《侵权责任法》在第十章对饲养动物损害责任进行专章规定,并对饲养动物损害责任进行分类,弥补了原《民法通则》第127条的笼统规定,在立法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司法实践中,对法律条文理解的分歧和争议及法律规定的不细致加大了法律适用的难度,影响到责任的公平分配。因而,准确理解并适用法律十分必要。明确"饲养动物"的范围并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析是适用饲养动物侵权损害责任的前提条件,在此基础上需要为法律规定的适用提供具体的标准和依据,以供司法实践把握。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8期124-130,共7页
Academic Exchange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项目"法社会学视野下权利范畴研究"(HEUCF2017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