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传统的法学讲授式教学,过分重视书本理论知识的传授,使得学生对法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缺乏全面把握,难以承担正确适用和操作法律的重任,因此,我们要加强实践性法学教学方法和模式的探讨,大胆、适时地借鉴国外法学教育的有益经验,如应用案例教学、模拟教学、诊所式教学等方法和模式,弱化传统的演讲灌输式教学的核心地位,强化讨论、模拟、"诊断"等实践性教学,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活跃学生的思维,强化学生的学习意识,弥补课堂讲授的不足,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培养出符合知识化、信息化、法制化社会需要的人才。
出处
《皖西学院学报》
2004年第1期56-59,共4页
Journal of West Anhui University
基金
安徽省教育厅教学研究项目:<21世纪复合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