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下一步县乡村体制改革设计,应遵循差别性、依附性、适应性、整体性、消极行政五项原则。基于上述原则,传统农业型地区县乡村体制整体设计应遵循推行村治、实行乡派、建立县政、改造县政的进路,由此构建出一个整体的县政乡派村治的县乡村行政体制框架。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34-36,共3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课题"县
乡
村治理体制变迁及民主政治建设研究"的一部分
"县乡村体制整体改革研究"的第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