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次区域合作制度的有效性可以理解为次区域内各国政府对该制度确立规则的遵守和执行程度。在输出层面,次区域合作制度的有效性主要表现为制度在实践过程中对合作的促进作用。在结果层面,次区域合作制度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次区域国家因制度而采取行动或改变行为的程度。在影响层面,次区域合作制度的有效性主要在于次区域问题的解决程度。这三项指标共同构成了对次区域合作制度有效性的测量,但对影响有效性的考察需要以输出有效性和结果有效性作为前置条件,在两者的基础上再进行影响有效性指标的操作化步骤。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25年第12期157-157,共1页
CHINESE SOCIAL SCIENCE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