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园社协同育人的内涵在于家庭、幼儿园、社区三个异质性主体协同合作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学前儿童全面发展。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与实施,家园社协同育人已从宏观的倡导落实为更细致的法律规范,为家、园、社三方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法律定位。然而在实践中,协同育人仍存在幼儿园过度主导、家庭表层参与、社区功能闲置等问题,需要对家、园、社三方协同育人机制进行不同视角的探讨。项飙的附近理论强调,“附近”是人们构造社会的工具,要重视与日常生活空间的全面互动。而由于学前儿童身心发展水平的局限性,他们对周围事物(附近)的探索大部分都停留在足之所至的家、园、社里。^([1])附近理论与家园社协同育人具有契合性。本文基于附近理论视角,探讨家园社协同育人存在的困境及破局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