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识产权法体系的构建,是确立知识产权法学独立地位及实现其科学化发展的根本。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进程必须紧扣其独特的品性。知识产权法不仅具有民法的私法品性,还融合了商法、竞争法和公共政策等多重品性,这些复合属性意味着知识产权法不仅要发挥保护私权的作用,还需承担促进市场自由竞争、知识文化发展和社会福祉增加等多重功能目标。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不仅能实现一般法律体系化的价值,更有其独特意义。知识产权法的多重品性对其体系化进程中的制度整合、价值构建和法律适用等产生了深刻影响。提出内部整合、知识产权基本法的制定以及法典化编纂等途径,以期构建一个更完善的知识产权法体系。
作者
黄国群
杨欣玫
HUANG Guo-qun;YANG Xin-mei
出处
《社科纵横》
2025年第3期66-75,共10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