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乡村是村民生产、生活和娱乐三位一体的空间,村民本体性安全是乡村社会治理有效的稳定器与深层目标。通过借鉴生态心理学家吉布森的“可供性”理论,以浙江省长兴县“未来乡村”数字化治理实践作为案例,探讨数字治理如何促进村民本体性安全的再造。“未来乡村”的数字乡村治理实践一定程度上关照到村民的主体价值,为村民本体性安全再造提供了数字化可能性,并且形成了维持外部稳定的制度路径、增强周边环境控制感的关系路径以及重塑乡村和自我价值的内在路径。数字化治理不但提升了乡村治理效率,为村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发展机会,而且促进了乡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减轻村民对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的焦虑。
作者
江立华
张传运
Jiang Lihua;Zhang Chuanyun
出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5-13,F0002,共10页
Studies on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基金
湖北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重大招标项目“‘县—乡—村’三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2HZJS03)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