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追溯"区别责任"的缘起,明确了"区别责任"分配的标准是"影响"和"能力"两个因素;而实施"区别责任"的困境也将我们引向对这两个标准的探讨。通过分析得出以"影响"和"能力"两因素作为标准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进而证明了实行区别责任的合理性,也为发达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这一论断提供了进一步的论证。
出处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1期69-73,85,共6页
Ludong University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