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农村银行类金融组织体系由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组成。对其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意义重大。目前,商业性金融供给不足,农业政策性银行功能有缺陷,农村正规合作金融组织异化、发展受限,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地位缺失、监管无序、人员素质低。针对这些问题,要以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为基础,使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与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联合起来共同发展,并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发展环境,最终建立起一个以需求为导向的多层次、广覆盖、功能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
出处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第4期42-47,共6页
Journal of Beiji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Agri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