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等学校具有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三大职能。其中,高等学校社会服务的职能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经历了一个萌芽、产生、发展的阶段。高校服务社会的职能只是高校职能的其中之一,并且是在教学、科研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高校社会服务职能包括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二者既有区别又有交集,没有优劣之分。服务职能必须以学术性和专业性为基础,不能沦为经济发展的工具。
出处
《长春工业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
2013年第2期15-16,30,共3页
Journal of Changhu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