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拿大于1889年通过了反垄断法;第二年美国也通过了自己的反垄断法。对这一史实,美国、加拿大的官员和学者都没有异议。但近年来我国的很多教科书出现了不同的表述。由于网络资讯越来越发达,特别是中加两国学者交往日见频繁,我们有必要还原这一段历史的真相,不再提"美国是世界上最先通过反垄断法的国家",而应该根据史实,将这个"第一"还给加拿大。
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188-191,共4页
Academic Forum
基金
2013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兼顾涉外特点和国家司法考试备考需要的<竞争法>教学"(2013JGB106)
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理论和实践研究"(12A2D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