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学界对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必要性的说明没有足够的说服力。实际上,我国存在可替代期待可能性作用的刑法理论,而且引进期待可能性理论容易导致理论和实践的混乱,中国不具备操作期待性的制度基础,也不具备引入期待可能性的观念基础。由此问题推之,在借鉴外来理论、经验与立足本土实践的问题上,既应该客观地认识和对待外来的理论和经验,也要看其是否适合中国的国情。即便是在适应中国国情的情况下,也要合理借鉴,使其成为我们理论和制度有机、协调的组成部分。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17-21,共5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