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裁判摘要】依法获取环境信息,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环保法律实施的一项重要手段。具有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监督职责的公益组织,根据其他诉讼案件的特殊需要.可以依法向环保机关申请获取环保信息。在申请内容明确具体且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3年第1期46-48,共3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