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简要概述美国ISTEA法案中有关多式联运的法律规范,并重点从多式联运组织机构及职责的设立、多式联运信息系统建设、多式联运研究项目等三个方面阐述美国发展多式联运的组织和制度保障措施。从美国的经验来看,发展多式联运的关键性制度措施在于创立综合性的运输协调管理部门,并且在信息、技术、资金以及管理权限上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3年第1期80-82,共3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
基金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成果(2010B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