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有效推进和保障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在加强半岛蓝色经济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应努力将半岛蓝色经济区打造成为全国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完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具体路径: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是前提;多方位开拓海洋生态补偿资金渠道,扩充资金来源是基础;明确海洋生态补偿的主体、权限、范围和标准,采取多种补偿方式是关键;明确执法主体和严格问责制度是保障;专业监督和公众参与的海洋生态补偿监管机制是有益补充。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1期142-145,共4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