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跨国种业企业大量涌入,对我国的农业遗传资源和种子产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壮大国内种业企业,必须加大科研和资金投入。在种业企业融资方面,通过植物新品种权质押的方式进行融资。同时,植物新品种权质押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先确立合格的质押标的,进行价值评估,后签订植物新品种质押合同并办理出质登记。
出处
《武汉金融》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2期15-17,共3页
Wuhan Finance
基金
"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子课题"抗虫转基因水稻新品种培育"
项目编号:2011ZX11-001-001
转基因杂交棉新品种产业化项目子课题"转基因棉花产业化中的种子市场制度及其运行研究"
项目编号:2009ZX08013-01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