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赖原则作为交通事故中确认过失责任的有无以及过失责任分担的一种理论,同样可以适用于医疗过失。医疗过失中的信赖原则可以分为医师与患者之间的信赖原则,医师之间的信赖原则以及医师与其他医疗人员之间的信赖原则。医师与患者之间可以适用信赖原则,但其适用余地相对较小。医师之间的关系可以划分为水平的医疗分业关系和垂直的医疗分业关系。在前一种关系中,可以适用信赖原则,而在后一种关系中,由于牵涉到监督过失的问题,信赖原则的适用会受到限制。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10年第5期102-109,共8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医事刑法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9BFX06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