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等学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具有知识综合性、理论应用性和模式创新性的特点,但该课程考核中存在考核目的过于片面性、考核内容不全面、考核过程不合理以及考核主体过于单一等问题,该课程应该进行考核模式改革,提出考核内容由知识性考核丰富为行为考核加知识性考核,加大平时成绩比重,重视和提高对大学生日常实践行为的考核,平时成绩考核范围由课堂表现扩大到课堂外表现,考核主体将以单一考核主体扩大到多元考核主体,考核过程由理论知识考核与日常实践考核相结合等改革建议。
出处
《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2期193-195,共3页
Journal of Shenya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