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社会环境、政治制度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我国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在改革开放后进行了三次大的改革。1978-1985年是我国教育事业的全面恢复期,确立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1986-2002年是我国基础教育"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管理体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期;2002-2008年是我国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成熟期。公共问责机制的建立,市场机制的有限介入,建立省、市、县各级政府和各级学校的绩效标准以及建立长效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是我国未来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趋向。
出处
《现代教育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46-49,共4页
Modern Education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