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颁布的一系列教育法规文件对从事教师工作人员的学历、资质等作出了一些规定,但过于宽泛,且各级各类教育又有着很大区别。职业教育不仅要求专业教师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还要具备专业实践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但我国现有关于教育的法律文件中并未对职业院校的专业教师作出详细的要求,导致一些没有实践技能和经验的人员从事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工作,甚至有些教师没有专业理论知识,这些都对职业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极为不利。因此,有必要对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建立一套教师资格制度,规范职业院校用人机制,完善我国职业教育法律体系。
出处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10年第9期14-16,共3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