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确纳税人的权利内容对于其权利保护意义重大。从税权控制的角度来看,狭义的税权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收征管权和税收收益权。从税收立法权的角度分析,纳税人所享有的权利可以分为宪法性权利以及在税收立法过程中所享有的各项权利;从税收征收权的角度分析,纳税人权利的重点体现在税款征收的过程之中,具体包括与税收征收权相对应的纳税人的基本权利、程序性权利和具体的实体权利;从税收收益权的角度分析,纳税人的权利主要体现为对税收使用的监督权。
出处
《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
2010年第1期30-33,共4页
Journal of Taxation College of Yangzhou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