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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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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培养复合型、实务型的高层次法律人才是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但是,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与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为此,有必要从法律硕士入学考试科目、招生制度、课程体系设置、师资力量建设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改革。
作者 陈学权
出处 《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35-37,40,共4页
基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8年度研究生教学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成果(GH08072)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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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及其修订说明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规范》的通知[R].学位办[2006]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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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参考文献22

共引文献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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