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任务和切入点,伴随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逐步推进,西部生态立法的紧迫性日益凸现。作为法律内在价值的体现,应当如何正确定位西部生态立法的目的?在立法过程中,应当遵循怎样的立法原则,才能切实保障西部立法目的的实现?本文旨在通过对西部生态保护立法的若干问题的探讨,为我国西部生态立法提供一些思路。
出处
《开发研究》
CSSCI
2008年第4期55-58,共4页
Research On Development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05XFX012)<西部生态保护与改善的法律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