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国农村公共卫生体制和医疗保障体系的主要制度安排。中国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逐步走向衰落,此后虽经过政府的几次恢复和重建,但由于缺乏必要的政府责任的承担,政府对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在认识上缺乏足够的重视;有关政府部门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口径不统一,甚至相互矛盾,使合作医疗难以实施;各级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对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缺乏资金上的支持;缺乏强有力的法规性政策保障等原因最终均未取得成功。2003年以后,在政府的强力支持和推动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证明,政府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必须正确把握自己的职责定位,切实承担起制度设计、宣传发动、资金投入、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卫生服务、行政立法等多项重要职能。
出处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3期33-37,共5页
Journal of 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基金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07JDB066)
山东大学跨学科交叉研究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