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等教育中的性别平等有赖于男女平等的整体实现,它不可能脱离男女两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领域的不平等而单独实现。教育中性别偏见和歧视的消除,同样依赖于男女平等实现的程度和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因此,高等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贯彻国策精神,内化国策意识,从而进一步发挥其在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结构、培养高素质女性人才、传播男女平等观念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出处
《中国高教研究》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1期75-77,共3页
China 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
基金
教育部2006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委托课题"女子大学办学特色的研究与实践"的阶段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