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实践中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建议我国借鉴并采纳英美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引进陪审团制度可以进一步深化我国的司法改革,促进司法独立,遏制司法腐败,进而实现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陪审团制度还可以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和公民意识,从而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7期122-124,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