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作为影响创新型城市发展的关键因素,具有筹集资金、分散风险、优化资源、信用约束等诸多功能。以金融来支持创新型城市发展,最为关键的措施是让金融市场参与者成为创新主体。只有建立一种能够鼓励创新的金融制度,才可能激发金融市场主体的创新意识、创新激情,开发出满足创新型城市发展所需要的金融工具。因此,应该让创新的精神、创新的观念、创新的意识植根于金融制度之中,深入到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市场参与者之中,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出处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49-54,共6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