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早产生的伦理学理论主要是目的论的。超验目的论、幸福论、快乐主义是它的重要形式。效用主义是快乐主义的一种较晚近的形式。德性伦理学也是最早产生的一种目的论伦理学。中国儒家学说在其核心处是一种德性的伦理学。在斯多亚学派的学说中,德性与至善概念疏离后成为目的本身。在西方,德性伦理学又由于它具有的不同特点被称为完善论或自我实现论。从德性伦理学中逐步分离出独立的正当概念。康德在许多方面来说是从德性伦理学到义务论伦理学的联系环节。在义务论伦理学中正当(应当)成为核心的概念。在义务论伦理学中,基于对正当的不同解说,形成责任论与权利论两脉。康德学说是责任论的杰出典范。在权利论中,首先形成作为其古代先声的回应的近现代契约论伦理学。从这种传统中新近发展出程序论的伦理学。
出处
《道德与文明》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37-42,共6页
Morality and Civi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