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传统的教育督导反馈机制往往重视对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反馈,而忽视对其他有关方面的反馈。建立教育督导的多元反馈机制,有着广泛的理论、社会和直接基础,它就是要扩大反馈对象的范围,不仅重视对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反馈,而且要重视对受督导的下级单位、未受督导的下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等的反馈。
出处
《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06年第5期51-52,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