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台湾地区 2 0世纪 50年代以来 ,农地保护政策主要有 :以自耕能力证明书限制农地移转、依农地等级的高低作为变更使用的依据、实施土地使用分区管制和农地总量管制。当前 ,台湾的农地政策已从原来严格管人 (自耕能力证明核发 )轻松管地 (农地非农用缺乏监督与罚责 )的政策 ,改变为开放农地自由买卖 ,但严格监控农地利用与落实农地管理的管地不管人政策 。
出处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年第4期31-34,共4页
Journal of Beij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