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90年代初,欧共体逐渐被欧盟取代,欧盟统一大市场基本轮廓在原来的基础上逐步浮出水面。由于历史原因,欧盟布鲁塞尔委员会在对成员国发布指令和文件时,至今还常常沿用欧共体或欧共体与欧洲议会的名义。但不论用什么名义,都是代表欧盟的旨意。欧盟委员会根据全球化进程和盟内的实际情况,经常向各成员国就电信改革不断发出”指令”或“框架指令”。在此基础上,2002年4月24日,欧共体部长理事会(Councilof Ministers)与欧洲议会就建立电子通信网、业务及相关设施的管制框架的新指令达成一致。该管制框架旨在全欧盟范围内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并要求各成员国在15个月以内将其载入各国的国内法,最后实施期限为2003年的7月25日。在诸多指令中,该管制框架倍受世人关注。
出处
《通信世界》
2003年第40期23-24,共2页
Communications 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