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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实质真实发现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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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建伟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127-143,共17页
实质真实发现主义重在探知案件的真相,与我国刑事诉讼中长期奉行的客观真实原则存在共性。对于人之认识事实真相的理性能力的信心,构成了实质真实发现主义的认识论基础,这种对司法机关的功能设定,也连接着不枉不纵等司法理想。能否发现... 实质真实发现主义重在探知案件的真相,与我国刑事诉讼中长期奉行的客观真实原则存在共性。对于人之认识事实真相的理性能力的信心,构成了实质真实发现主义的认识论基础,这种对司法机关的功能设定,也连接着不枉不纵等司法理想。能否发现实质真实以及是否坚持不枉不纵等司法工作要求,决定了实质真实发现主义的生命力。实质真实发现主义有积极和消极两种模式,应当本着不同诉讼阶段和环节的特点来加以设定。甄别和保护无辜,虽然是所有诉讼阶段都承担的任务,但就工作的侧重点来说,积极的实质真实发现主义体现在侦查阶段(以及监察机关调查阶段),消极的实质真实发现主义主要体现在审查起诉和审判这两个阶段以及审查批准逮捕环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 实质真实 形式真实 理性能力 不枉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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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贿犯罪的法定刑——《刑法修正案(十二)》相关条款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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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立志 李汶汶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1期91-96,共6页
在“行贿受贿一起查”政策的指引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的法定刑进行了重要调整,但仍存在“并科”财产刑的固化刑罚配置模式,从重处罚情节和特别从宽量刑条款规定不清晰等不足之处,究其原因是没有考虑到行贿... 在“行贿受贿一起查”政策的指引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的法定刑进行了重要调整,但仍存在“并科”财产刑的固化刑罚配置模式,从重处罚情节和特别从宽量刑条款规定不清晰等不足之处,究其原因是没有考虑到行贿犯罪和受贿犯罪对法益侵害的差异性。鉴于行贿犯罪对法益侵害轻于受贿犯罪,从有效治理贿赂犯罪的角度,建议对行贿犯罪的法定刑设置进行调整:一是将行贿罪处罚规定中的“并科”财产刑改为选科模式,并增设资格刑;二是厘清从重处罚情节与降低追诉标准情节之间的关系,并对兜底性规定进行适当限制;三是将“被追诉前”解释为“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前”,并对犯单位行贿罪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继续沿用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贿犯罪 财产刑 从重处罚情节 特别从宽量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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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监察从宽处罚建议制度的适用及其完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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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建成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1期217-226,共10页
监察从宽处罚建议是监察机关在职务犯罪案件调查过程中享有的一项职权,该项制度对于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及提高职务犯罪案件调查效果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对监察从宽处罚建议... 监察从宽处罚建议是监察机关在职务犯罪案件调查过程中享有的一项职权,该项制度对于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及提高职务犯罪案件调查效果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对监察从宽处罚建议制度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监察实践中该项制度的适用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结合规范与实践分析,监察从宽处罚建议适用制度仍然存在着适用条件模糊、适用效力不清以及适用比例不均衡等现象,为此应当在厘清监察从宽处罚建议性质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该项制度进行完善,以发挥其在职务犯罪案件处理中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从宽处罚建议制度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适用条件 适用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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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修改背景下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效果的评价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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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衍 《学习与探索》 北大核心 2025年第9期64-74,176,共12页
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效果不彰的问题持续困扰着司法实践。评价体系的建立既是解决问题的有效路径,也是实现后续效果规范的前提。实践中,值班律师具有双重职能设定,一是在“律师辩护全覆盖”改革目标下应对法律援助范围扩张与诉讼资源短缺... 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效果不彰的问题持续困扰着司法实践。评价体系的建立既是解决问题的有效路径,也是实现后续效果规范的前提。实践中,值班律师具有双重职能设定,一是在“律师辩护全覆盖”改革目标下应对法律援助范围扩张与诉讼资源短缺之矛盾,二是在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中保障认罪自愿性,而当前法律帮助效果的研究价值存在于后者。以实践应用为导向,标准设定应以行为评价为基本立场,以底线性和明确性为基本原则。标准之下即认定无效,对应着相应的惩戒与救济措施。无效帮助的救济须区分两种情况,一是错误认罪,二是错误未认罪。对于错误认罪的案件,应充分保障被追诉人的上诉权;对于错误未认罪的案件,无论是程序层面还是实体层面,被追诉人均不具有利益的可恢复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修改 值班律师 认罪认罚从宽 法律援助 有效帮助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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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已公开个人信息的保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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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边琪 《东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6期145-159,共15页
已公开个人信息保护应从“严进宽出”模式转向“宽进严出”模式,在此基础上,已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解释应被更新。所谓“宽进严出”模式,是指在信息收集上放宽对目的限制的要求,但在信息处理上强化对处理结果的控制。我国《个人信息... 已公开个人信息保护应从“严进宽出”模式转向“宽进严出”模式,在此基础上,已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解释应被更新。所谓“宽进严出”模式,是指在信息收集上放宽对目的限制的要求,但在信息处理上强化对处理结果的控制。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4条已在自动化决策场景中初步确立“宽进严出”模式,该模式在价值判断、理论准备、规则设置上亦能得到支持。“宽进严出”模式下,认定已公开个人信息处理在“合理的范围”内应降低目的限制要求,以处理结果倒推处理方式的关联性与合理性。个人信息处理者无需履行告知义务,个人信息主体行使拒绝权的时间和方式应尊重所在场景的信息处理技术特性。“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评估应被置于整体风险评估中,具体为对处理结果和系统风险的评估。从“合理的范围”和“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中亦可推出,已公开个人信息也应“严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宽进严出 择出同意 合理的范围 目的限制原则 个人拒绝权 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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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程序中认罪认罚案件的实践面相及其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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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玮 《交大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151-163,共13页
随着认罪认罚从宽改革的深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二审程序的关联逐渐增强。透过二审程序中认罪认罚案件的实践面相,可以获得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的新启示。整体视角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呈现为“合意达成”和“合意生效... 随着认罪认罚从宽改革的深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二审程序的关联逐渐增强。透过二审程序中认罪认罚案件的实践面相,可以获得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的新启示。整体视角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呈现为“合意达成”和“合意生效”的二元结构。两构成要件组合与二审程序的不同关联,塑造了二审程序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样态,具体表现为悔改型、补偿型、递进型和纠正型四种具体类型。对认罪认罚案件进入二审程序过滤乏力、二审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幅度不明确、控审机关权力行使缺乏理性是导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二审适用类型繁多的成因。对此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充分保障被追诉人享有认罪认罚从宽知悉权,贯彻存疑有利于被追诉人原则和实施附条件量刑建议,以减少认罪认罚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二是合理确立二审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幅度,保持从宽幅度在不同程序阶段的合理阶差,并允许特定情形下给予二审程序认罪认罚被追诉人额外的量刑激励。三是恪守司法权力的谦抑性,控审双方应理性对待具结书的效力制约和被追诉人上诉。同时,控审之间也应维持良性的权力制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 二审程序 附条件量刑建议 存疑有利于被追诉人 权力谦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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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犯罪特别从宽处罚制度价值分析——以司法机关办案数据为基础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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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远煌 彭德才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83-89,共7页
《刑法修正案(九)》创设的贪污贿赂犯罪特别从宽处罚制度是在当前贪污贿赂犯罪易发多发、司法机关办案工作压力增大、行贿犯罪未能得到应有惩治的形势下做出的重大立法创新,该制度有助于提高贪污贿赂案件的办案效率,促进贪污受贿犯罪人... 《刑法修正案(九)》创设的贪污贿赂犯罪特别从宽处罚制度是在当前贪污贿赂犯罪易发多发、司法机关办案工作压力增大、行贿犯罪未能得到应有惩治的形势下做出的重大立法创新,该制度有助于提高贪污贿赂案件的办案效率,促进贪污受贿犯罪人认罪悔罪,纠正贿赂犯罪惩治失衡的局面。同时也应看到,该制度未能体现体系性、系统性的思维。基于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和特别从宽处罚制度的立法目的,应当取消贪污罪特别从宽处罚制度,将特别从宽处罚制度推广适用于所有的行贿类、受贿类犯罪,并在行贿类犯罪、受贿类犯罪之间设置大致对等的适用条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贪污贿赂犯罪 特别从宽处罚制度 立法价值 完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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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宜远人:明朝藏地僧俗贡使违规私茶处罚的立法与实践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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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前程 徐学初 《西藏研究》 CSSCI 2006年第3期6-11,共6页
与明朝茶禁无论是茶立法上,还是执法实践中,严厉惩治把关将吏失职及自营和茶商违禁相比,对藏地僧俗兴贩和夹带等违制行为,其立法相对粗略,处惩力度不仅较轻,而且极为灵活。这种双重评判标准的立法与因地域因人事的实践操作方式,实质上,... 与明朝茶禁无论是茶立法上,还是执法实践中,严厉惩治把关将吏失职及自营和茶商违禁相比,对藏地僧俗兴贩和夹带等违制行为,其立法相对粗略,处惩力度不仅较轻,而且极为灵活。这种双重评判标准的立法与因地域因人事的实践操作方式,实质上,充分显现出明朝有别于元清的治藏特色,就是要以经济手段“联番制虏”,促使并强化藏区政治内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茶法 藏地僧俗 违制 宽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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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公力合作模式———量刑协商制度在中国的兴起 被引量:240
9
作者 陈瑞华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5-19,共15页
通过引入量刑协商机制来对被告人认罪认罚发挥激励作用,是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的主要创新之处。这一机制对于吸引被告人认罪认罚和接受速裁程序,促进被告人认罪案件得到快速处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检察官滥用权力、被告... 通过引入量刑协商机制来对被告人认罪认罚发挥激励作用,是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的主要创新之处。这一机制对于吸引被告人认罪认罚和接受速裁程序,促进被告人认罪案件得到快速处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检察官滥用权力、被告人被迫认罪、值班律师无法提供有效法律帮助以及法官司法审查流于形式等一系列制度缺憾。在关注这一制度进一步改革的同时,还应对控辩协商制度在我国所面临的观念障碍给予足够的重视。而正是这些价值观念上的冲突和困扰,才使得我国的量刑协商机制只能在较小范围内发挥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量刑协商 实质的程序正义 值班律师 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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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从宽处理制度及其中国化 被引量:18
10
作者 李俊峰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70-79,共10页
反垄断从宽处理制度旨在减免公法责任以吸引卡特尔成员主动投案并揭发他人的违法事实,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发现和打击卡特尔的有效机制。从宽处理制度分为多种类型,其共同的先决条件有三个,即:提出申请、提供有效信息、完全配合反垄断执... 反垄断从宽处理制度旨在减免公法责任以吸引卡特尔成员主动投案并揭发他人的违法事实,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发现和打击卡特尔的有效机制。从宽处理制度分为多种类型,其共同的先决条件有三个,即:提出申请、提供有效信息、完全配合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查处。中国具有与该制度相契合的传统法律土壤,也具备建构该制度的现实法律依据。但是,我国反垄断法律体系内部的冲突、执法权归属的模糊、行政法律责任的薄弱与缺失等因素,使得该制度在中国的实施面临隐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 卡特尔 从宽处理 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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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有余地的判决——一种值得反思的司法裁判方式 被引量: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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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瑞华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26-32,共7页
近年来,随着若干刑事误判案件的披露,一种"留有余地"的裁判方式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这种裁判方式的基本特征是"疑罪从有"和"疑罪从轻",也就是对那些尚未达到定罪标准的案件予以定罪并从轻量刑。无... 近年来,随着若干刑事误判案件的披露,一种"留有余地"的裁判方式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这种裁判方式的基本特征是"疑罪从有"和"疑罪从轻",也就是对那些尚未达到定罪标准的案件予以定罪并从轻量刑。无论是从司法体制还是从法院内部的裁判程序方面来看,这种裁判方式都有其形成的复杂原因。在这种裁判方式的影响下,中国法院不可能成为司法正义的维护者,而只能基于现实主义的司法理念,通过妥协和委曲求全来获得生存。但在"冤假错案"发生后,法院往往成为制度的牺牲者。只要这一裁判方式继续存在,那么,法院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就不可能树立起来,刑事司法制度也难以发生实质性的变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裁判 留有余地 疑罪从有 疑罪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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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竞合的学术演进——一个学术史的考察 被引量: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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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兴良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60-69,共10页
法条竞合是我国刑法学中一个颇具特色的理论问题,对于正确地解释立法以及正确地适用法条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法条竞合从概念引入到本土化,经历了一个逐渐的学术演变进程,这也是我国刑法学术成长的过程。法条竞合理论讨论中涉及的重法... 法条竞合是我国刑法学中一个颇具特色的理论问题,对于正确地解释立法以及正确地适用法条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法条竞合从概念引入到本土化,经历了一个逐渐的学术演变进程,这也是我国刑法学术成长的过程。法条竞合理论讨论中涉及的重法优于轻法等原则的理解与适用,无不与罪刑法定原则相关。可以说,法条竞合的学术史恰是我国刑法理论发展的一个缩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条竞合 罪数论 竞合论 重法优于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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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辩诉交易制度的异同及其启示 被引量: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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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樊崇义 徐歌旋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44-51,共8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辩诉交易制度既有异又有同,"同"可借鉴,"异"可反思。两者都为保障快速审判权而兴起、设立,都是被害人利益表达的制度化,实施前提都是被告人自愿,量刑决定权主体都是法院。所不同的是:后者可以降...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辩诉交易制度既有异又有同,"同"可借鉴,"异"可反思。两者都为保障快速审判权而兴起、设立,都是被害人利益表达的制度化,实施前提都是被告人自愿,量刑决定权主体都是法院。所不同的是:后者可以降低证明标准,前者不可;后者可以商榷罪名,前者不可;后者对认罪时间、认罪内容、认罪心态进行了明确区分,前者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后者有明显的合同效力,前者不具有。通过比较,可以对我国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得出七点启发:保障快速审判权不能以贬损基本诉权为代价;应根据不同动机区别对待被害人的量刑意见;不得强迫任何人认罪认罚;在审判中心主义语境下,法院对是否从宽拥有决定权;证明标准不可降低,但质证程序可适当简略;认罪时间、认罪内容、认罪态度的不同应在从宽幅度上有所体现;检察机关应当对认罪认罚从宽具结书的效力作充分说明,不可剥夺被追诉人的反悔权和上诉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 辩诉交易 审判中心主义 快速审判权 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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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职务犯罪案件中的适用困境及其化解 被引量: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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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詹建红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21-30,共10页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监察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间的衔接适用已成为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新常态"。法律文本的不同表述,导致监察程序和刑事诉讼程序中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规范存...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监察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间的衔接适用已成为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新常态"。法律文本的不同表述,导致监察程序和刑事诉讼程序中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规范存在较大差异,进而致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职务犯罪案件的监察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间呈现出"交叉适用"和"适用冲突"的困境。职务犯罪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未来发展应当坚持"司法主导、保障权利"的原则,分步骤地在统一认定与适用标准、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利、规范认罪认罚文本的记载及使用,以及建立被调查人认罪认罚的审查机制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机制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 职务犯罪案件 程序衔接 权利保障 权力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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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种类的边界厘定及体系重塑研究 被引量:28
15
作者 杨帆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36-148,共13页
我国五种不起诉存在适用率低且不平衡、运行程序不畅以及各种不起诉之间边界模糊、交叉、不合理等问题,致使不起诉运行的效能发挥受到影响。针对“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贯彻、认罪认罚从宽的实施以及刑事合规的试点等司法改革... 我国五种不起诉存在适用率低且不平衡、运行程序不畅以及各种不起诉之间边界模糊、交叉、不合理等问题,致使不起诉运行的效能发挥受到影响。针对“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贯彻、认罪认罚从宽的实施以及刑事合规的试点等司法改革对不起诉适用提出的新诉求,应对我国法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核准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重新进行边界厘定及体系重塑。其主要路径包括:扩大法定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明确证据不足不起诉的“证据标准”;明确核准不起诉的实质条件;重置相对不起诉与附条件不起诉的关系、边界;加强对不起诉权运行的程序保障等。此外,构建刑事合规、认罪认罚从宽适用不起诉的具体选择模式,以规范司法改革中不起诉权的行使,推动司法改革的深入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改革 慎诉 刑事合规 认罪认罚从宽 不起诉 刑事司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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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贿犯罪特殊从宽量刑情节的刑法修正——以《刑法修正案(十二)》相关条款为分析对象 被引量:18
16
作者 刘宪权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44-53,共10页
现行刑法与司法解释在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特殊从宽量刑情节的规定上存在不一致的问题。现行刑法有关行贿罪特殊从宽量刑情节内容不包含“特别自首”,而只包含“特别坦白”。司法解释有关单位行贿罪特殊从宽量刑情节不属于引用性条文,而... 现行刑法与司法解释在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特殊从宽量刑情节的规定上存在不一致的问题。现行刑法有关行贿罪特殊从宽量刑情节内容不包含“特别自首”,而只包含“特别坦白”。司法解释有关单位行贿罪特殊从宽量刑情节不属于引用性条文,而应理解为形式上的提示性规定。单位行贿罪特殊从宽量刑情节实质上应该为“对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确定适用减轻处罚情节的,司法机关必须“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对单位行贿罪的减轻处罚不宜由法定最低刑的拘役减轻为管制,如果存在可供选择的量刑情节则可以分别选择“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等量刑情节。最新刑法修正案在对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等行贿犯罪法定刑幅度进行调整的同时,却未对所有的行贿犯罪特殊从宽量刑情节做体系性的规定。在以后刑法修正时应考虑在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的刑法规定中分别增加条款,明确将“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特殊从宽量刑情节规定在刑法条文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贿犯罪 特殊从宽量刑情节 特别自首 特别坦白 《刑法修正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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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再完善:以轻微犯罪治理为场域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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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道萃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22-130,共9页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轻微犯罪时代。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治理轻微犯罪是重要的刑事司法途径。然而,轻微犯罪治理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间仍存在一定的不适性,特别是实体与程序的衔接不畅、治理需求与制度供给的不一致等。因此,应当强化轻...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轻微犯罪时代。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治理轻微犯罪是重要的刑事司法途径。然而,轻微犯罪治理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间仍存在一定的不适性,特别是实体与程序的衔接不畅、治理需求与制度供给的不一致等。因此,应当强化轻微犯罪治理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间的契合度与协同性,以轻微犯罪治理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按照刑事一体化的理念,不断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其相关的实施机制。当前,刑法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间的制度性“沟壑”亟待填补。为此,既需要调试现行刑法理论的互斥部分,也要重新审视刑法总则相关规定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而及时启动必要的实体性立法修正程序。《刑事诉讼法》修改在即,整合性的程序回应也势在必行,独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协商程序、更加健全的量刑协商机制等均是轻罪治理的主要关切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轻微犯罪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实体与程序 供需协同 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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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律师参与机制 被引量:17
18
作者 卞建林 刘华英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52-56,共5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近年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创新发展的重要成果,律师的有效参与是该制度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律师的参与覆盖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庭审辩护三个重要阶段,在每个阶段中发挥的作用有所差异。进一步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近年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创新发展的重要成果,律师的有效参与是该制度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律师的参与覆盖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庭审辩护三个重要阶段,在每个阶段中发挥的作用有所差异。进一步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律师参与机制有三个重心,即建立健全律师值班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特别是要完善律师在庭审前诉讼阶段的"有效参与",以保障认罪协商合法、认罚处罚公正和程序选择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 律师值班 法律援助 庭审前律师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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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监察调查中的从宽处罚建议制度研究 被引量:16
19
作者 潘金贵 王霑 《重庆社会科学》 CSSCI 2021年第1期101-115,共15页
从宽处罚建议制度是融合了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兼顾了监察调查和刑事司法的综合性法律制度,具有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实现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等价值。对该制度的概括性规定是立法技术的有意为之,却给制度适用造成阻滞。从宽... 从宽处罚建议制度是融合了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兼顾了监察调查和刑事司法的综合性法律制度,具有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实现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等价值。对该制度的概括性规定是立法技术的有意为之,却给制度适用造成阻滞。从宽处罚建议具有影响后续量刑建议和司法判决的能力,但有赖于司法机关的全面审查和诉讼支持。监察机关是否提出从宽处罚建议取决于对案件整体情况的综合考量,可以采取从宽处罚建议书或者在起诉意见书中专列项的方式向司法机关提出从宽处罚建议。该制度设置的两个严格的审批程序可以弥补律师不能介入的缺憾。应当建立认罪越早从宽越多的激励机制和阶梯式量刑减让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职务犯罪 监察调查 从宽处罚 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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