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护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 ,它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约束被监护人的行为 ,管理教育被监护人 ,防止被监护人对社会或他人造成损害。然而 ,由于诸多原因 ,我国监护制度仍然存在着不少缺陷 :亲权与监护权划分不清 ;监护种类的混乱 ;监护事务内容的不明确 ;对监护人权益的忽视 ,等等。这都不利于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 ,也不利于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同时也是与法律的适应性和超前性相违背的。
出处
《杭州商学院学报》
2004年第2期42-45,共4页
Journal of Zhejiang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