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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刑事执行法律制度 加强监狱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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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刑事执行法在立法上存在以下缺陷:死缓、无期罪犯在执行的头两年不能减刑,没有改造的激励机制;死缓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有故意犯罪却难于执行死刑;保外就医罪犯逾期不归而监狱无法追究担保人的责任;未交罚金的罪犯,法院不予减刑;假释的适用被人为限制等,必须通过立法给予解决。
作者 李云峰
出处 《中国监狱学刊》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期20-21,共2页 China Prison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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