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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土地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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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置换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它便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现代汉语辞典》对"置换"有如下的解释:置,购买;换,更改。对应于今天的话题,便是土地的买与卖两个过程。在一"置"一"换"、一"卖"一"买"间,土地实现了增值收益。而"卖地"、"拿钱"、"做事"3步,便构成了置换的整个流程图。土地置换亦不是一个法律名词,与其相对应的更为科学的说法应该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租赁在行业里很早便存在,有业内人士回忆,在上世纪90年代初,北京新华二厂的土地租赁即为一个典型。本次报道将置换的范围锁定在前者,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北京新华彩印厂,原广东第二新华印刷厂、原广东美术印刷厂或许算得上是行业中较早进行土地置换的企业。企业参与置换,出于两种情况:被动或主动搬迁。前者为政府强制性行为,后者则是企业自发性行为。土地置换之所以为企业所看中,甚至视作救命稻草,原因无外乎一点:生存与发展危机。由于历史的原因,行业里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尤其是新华厂处于城市主城区,位于黄金地段。近几年,各地政府改善城市环境,纷纷出台城市规划方案,对工业性企业,实行"退二进三"、"退城入园"。有人也因此预言,将所有生产型企业迁出主城区必是政府未来的规划走向。在资金匮乏与政府规划的内外合力下,不少企业选择了土地置换。利用区位优势产生的丰厚土地级差,可以缓解资金压力,为企业发展赢得宝贵的时间。在时间是生命、资金是动力的紧迫感的驱使下,这种"以土地换资金"的运作模式显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为此,许多企业义无反顾地加入了置换大军。然而如今的土地置换,运作起来不再像以前那样简单。以往企业多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自己寻找开发商,达成协议后再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便可。而据国家土地主管部门新近出台的有关规定,从今年7月开始,凡经营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必须实行"招拍挂"。这意味着,企业再也无法独享这笔丰厚的土地级差,国家会依法从中收取份额并不轻的土地出让金。"招拍挂"的推行时间表,让众多印刷企业感到了时机的稍纵即逝。不知是有意还是巧合,近两年行业内的置换现象也开始增多了起来。但并非所有的置换都能如愿以偿,同样的目的,不同的结果,原因何在?在进入正文之前,须先申明一点:"卖地"一词源于民间通俗说法,土地是国家的,谁也没有权利卖地,企业只拥有使用权,所谓的"卖",其实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作者 李君
出处 《印刷经理人》 2003年第8期13-14,16,18,20,22,24,共7页 Printing Man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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