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4年新修改的监督法明确专题询问法定监督地位。该制度2010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实践,经制度规范、立法确认,成为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要手段。但实践中存在思想认识、准备工作、沟通协调、覆盖范围、组织实施、跟踪监督“六不到位”问题,影响监督质效。为推动其规范化、机制化、常态化,需聚焦“六个突出”,从教育培训、议题选择、前期准备、范围拓展、组织实施、跟踪监督等方面进行优化,结合地方经验完善流程机制,增强针对性、互动性与实效性,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
出处
《人大研究》
2026年第1期72-76,F0003,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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