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微罪立法扩大化、刑事追诉模式趋罪化与微罪入刑负效应泛在化的背景下,微罪案件出罪路径亟待优化。在行刑衔接制度中实现微罪案件出罪的正当性在于行刑衔接制度的目的、法理根基与微罪案件出罪的辩证统合,相关政策法规与实践根据充分。针对微罪案件在行刑衔接中出罪的定性趋罪化困境与不起诉裁量权运用未被激活的问题,应当建构行刑正向衔接微罪案件的定性审查体系,厘清检察建议中的行政处罚性质,细化行刑反向衔接微罪案件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机制,优化微罪案件的出罪路径。
出处
《荆楚学刊》
2025年第6期69-75,共7页
Jingchu Academic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数字经济时代新型财产犯罪认定规则研究”(22CFX06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