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技术的兴起为跨境反腐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法治困境:其一,反腐败法律制度衔接不畅,国内法与国际规则存有差异,数据出境与反腐调查存有矛盾,司法协助程序难以满足大数据跨境反腐的时效要求;其二,跨境反腐大数据证据规则失范,证据审查认定缺乏统一标准;其三,传统属地管辖难以适应大数据跨境反腐的需求,国家之间数据主权的争端加剧了司法管辖的冲突。鉴于此,应通过加强国内法律制度与国际规则的衔接,完善跨境反腐大数据证据规则,构建协同性管辖体系,共同探索大数据跨境反腐的法治进路。
出处
《临沂大学学报》
2026年第2期142-156,共15页
Journal of Linyi Universit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9BFX089)
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LXBZZ2024098)
湘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XDCX2024Y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