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新业态劳动者健康问题也成为社会治理焦点。而我国以《劳动法》为核心的传统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无法适应新业态劳动者从属性和自主性并存的特点,专注于公民健康权保障的卫生法则因司法适用不足难以弥补缺口。基于对新业态劳动者健康权纠纷的司法案例进行综合分析,发现实务中存在职业病认定标准过严、用人单位概念模糊、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不一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中国宜进一步构建卫生法与传统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的协同治理机制。如扩大职业病“有害因素”解释范围,将引入“雇主”及“不完全劳动关系”等概念,建立劳动关系、不完全劳动关系双层认定体系等,以进一步构建卫生法与传统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的协同治理机制。
作者
张子擎
魏兰歌
Zhang Ziqing;Wei Lange
出处
《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5年第4期37-41,共5页
Journal of Wuhan Metallurgical Manager's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