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要求。民营企业创新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枢纽,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催生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离不开法治保障。新时代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法治赋能民营企业创新取得重要成就,搭建了促进民营企业全方位、全周期、全链条、全领域创新的立体化法治框架。然而,面对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全新战略要求,法治在支撑高质量科技供给、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创新链、产业链与链主企业之间的制度衔接不够充分,致使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融合基础不牢、融合关键受损、融合途径不畅。释放民营企业创新活力、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必须坚持法治先行,持续优化法律供给、提升执法效能、加强司法创新、坚持多元协同,突出法治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中的保障作用,以高质量法治赋能科技现代化,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作者
李振
邓宏光
Li Zhen;Deng Hongguang
出处
《统一战线学研究》
2025年第6期117-129,共13页
Journal of United Front Science
基金
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研究阐释专项课题(25SK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