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环境保护立案衔接机制对协同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力量、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筑牢生态安全法治屏障意义重大。目前,该机制在运行中面临诸多阻碍,包括行政与司法立案标准不统一,跨部门信息共享不足,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主体责任模糊,针对立案移送的监督机制缺位,这些问题直接制约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效能。对此,可通过构建统一法律标准体系、推进跨部门信息平台建设、明确各主体衔接责任、强化多元监督评估等路径完善机制,为立案衔接提供规范支撑、技术保障与责任约束,有效破解衔接难题,助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平。
出处
《环境保护》
2025年第17期85-88,共4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