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双碳”目标的不断深入推进,建立完善我国绿色航运发展法治保障体系亟待提上议程。目前我国绿色航运发展法治保障面临外部和内部双重挑战,需从整体系统观视角来阐释其法理基础与实施路径两个核心问题。一方面,绿色航运发展法治保障的法理基础在于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结合、专业性与权力性的衡平、公法性与私法性的融合,应由纵向的时间累积、横向的空间互动、内在的价值赋予和外在的规范呈现共同构成;另一方面,绿色航运发展法治保障的实施路径在于推动形成既创设新法亦遵循旧法的绿色航运发展法律规范体系、管制性机制与促进性机制协同治理的绿色航运发展执法体系、救济性功能与预防性功能兼具的绿色海事司法体系以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双向互动的绿色航运治理体系,由立法、执法、司法与守法四个环节共同构成一个全面而系统的绿色航运发展法治保障体系。
作者
郭萍
严凌成
GUO Ping;YAN Lingcheng
出处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4期1-12,共12页
Journal of 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资助项目“海洋生态环境与碳汇”重点任务项目“海洋生态环境与碳汇的政策与法治保障”(SML2023SP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