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从相对业绩评价的视角出发,通过相对业绩评价的使用情况来衡量高管薪酬契约的有效性,从而探讨企业数字化转型与高管薪酬契约有效性的关系。文章选取2010—2022年中国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发现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了相对业绩评价的使用。机制检验结果表明,数字化转型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内部控制水平和外部信息吸收能力,从而促进企业对相对业绩评价的使用。此外,异质性分析显示,当高管持股比例更低或机构持股比例更高时,数字化转型对企业使用相对业绩评价的促进效应更加明显。此研究为深入理解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经济后果提供了实证支持,同时也为数字化转型的企业高管薪酬契约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出处
《生产力研究》
2025年第8期138-145,共8页
Productivity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