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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服务机构、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幼儿园等单位场所自救能力较弱区域消防安全规定(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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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民政服务机构、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幼儿园等单位场所自救能力较弱区域消防安全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2025年4月8日,承德市隆化县国恩老年公寓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
出处 《河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5年第4期35-3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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