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安全治理作为国家治理格局的重要一环,直接体现了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与社会治理共同体相对应,大安全大应急格局下更应当注重公共安全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多主体协同的“公共安全治理共同体”,不仅有助于公共安全治理作为复杂适应系统的有效运行,同时也是实现公共安全治理效能和集体效益最大化的新型举措。在“公共安全治理共同体”中,党和政府作为领导核心发挥统合作用、企业成为不可或缺的可依赖资源、社会组织能够提供差异化需求、基层社区民众则是至关重要的社会基础。从“多元主体”到“协同共治”,实质上是主体关系进一步转换为行动关系的过程,背后是价值整合、动机动员和协同联动等机制共同发挥作用,而这也构成了“公共安全治理共同体”的运行逻辑。
作者
林峰
张文斌
Lin Feng;Zhang Wenbin
出处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90-99,共10页
Journal of Fujian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 (Fujian Academy of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