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初平政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裁决,是中国行政诉讼法制现代化的实践起点,也是探寻中国行政法理历史脉络的重要节点。民初平政院的行政裁决实践,蕴含着丰富的法理资源与治理智慧,集中体现了帝制走向共和之际的民初法政人对域外“法治国”话语的本土化认知与实践,或可称作通过“民告官”的行政法理生成与政府治理重构。明乎此理,中外学界传承百余年的民初平政院研究谱系,亟待进行面向政府治理、迈向行政法理的深化拓展。从民初平政院裁决实践中发现和提炼近代中国行政法理,进而揭示其在近代中国政府治理转型中的意义及其限度,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史鉴意义。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民国初期平政院裁决实践中的行政法理研究”(项目号:19BFX022)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