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数字经济规模突破7万亿美元(2023年)的背景下,平台垄断、数据滥用等问题暴露传统经济法学框架的治理滞后。本文构建包含“三维目标、三大原则、分层机制”的理论框架,提出数据要素市场化立法、分级分类监管、技术赋能治理等对策:通过《数据产权法》明确数据分置制度,建立超级平台“守门人”义务,试点“监管沙盒”平衡创新与风险,运用区块链实现数据跨境安全流动。研究突破传统规制局限,构建“动态适配、多元协同”治理体系,为破解数字经济治理难题、参与全球规则制定提供中国方案,助力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深度融合。